产品是否“人为损坏”应先由商家垫款送检

2008-07-03 17:29:05 来源 : 深圳新闻网 【字号:
     市消委会昨日发布的信息显示,今年上半年,手机投诉继续位于各类消费投诉的首位,达到376宗。其中很多是因商家以消费者“人为损坏”为由拒绝理赔而产生的投诉。市消委会昨日就此依法发表专题评议:是否人为损坏应由商家垫款,送第三方检测。难以检测鉴定的,商家还要自证清白。


       商家:“人为损坏”拒赔

市消委会的专题评议显示:关于手机质量及售后服务常年高居消费投诉首位,其中不乏有销售商以“人为损坏”为由拒绝承担“三包”责任,不予退、换、修或者要求消费者付费维修的行为。很多消费者对商家和厂家检测的公信力提出质疑,但碍于第三方检测成本过高,于是向消委会和工商部门投诉。

消委会:商家垫款去检测

市消委会昨日专门就此类问题发表点评意见:人为损坏,并非商家说了算。对于有质量争议的手机,如果由销售者、生产者或其定点维修机构进行检测,则有“既当运动员,又当裁判员”之嫌。所以是否“人为因素损坏,非质量问题导致”,并不是生产、销售商家说了算,应送由权威第三方检测。

不过,消费者最担心的第三方检测费用,则要由经营者先行垫付。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>办法》有关规定:“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商品质量有争议的,可以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。检测、鉴定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……”据了解,做一个手机项目的质检鉴定需要花费500元,如果是做全套质检,则要花费几千元。这些费用若由经营者垫付,其必须考虑风险,不敢随意以“人为损坏”的理由,搪塞消费者。我市目前可受理单方送检的机构有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评鉴事务所,每个鉴定项目收费5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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